祖宗十八代的稱呼及家族稱呼大全
所謂祖宗十八代是指自己上下九代的宗族成員。
上按次序稱謂:
生己者為父母,
父之父為祖,
祖父之父為曾祖,
曾祖之父為高祖,
高祖之父為天祖,
天祖之父為烈祖,
烈祖之父為太祖,
太祖之父為遠祖,
遠祖之父為鼻祖。
即:父、祖、曾、高、天、烈、太、遠、鼻。書中說:因人懷胎,鼻先受形,故鼻祖為始祖。
下按次序稱謂:
父之子為子,
子之子為孫,
孫之子為曾孫,
曾孫之子為玄孫,
玄孫之子為來孫,
來孫之子為晜(讀ㄎㄨㄣ)孫,
晜孫之子為仍孫,
仍孫之子為雲孫,
雲孫之子為耳孫。
即:子、孫、曾、玄、來、晜、仍、雲、耳。書中說:耳孫者,謂祖甚遠,僅耳目聞之也。
家族稱呼大全
家族是以血統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組織,包括同一血統的幾輩人。
血統關係 | 稱謂俗稱 | 當面稱呼 | 自稱 | |
直系 | 生父 | 父親 | 爸爸、爹、爹爹、阿爹 | 兒、女 |
生母 | 母親 | 媽媽、娘媽媽、姆嬤 | 兒、女 | |
後父 | 繼父 | 晚爹、阿伯、阿爹 | 兒、女 | |
後母 | 繼母 | 晚娘、嗯娘、姆媽 | 兒、女 | |
父之父、父之母 | 祖父、祖母 | 公公、婆婆、爺爺、阿爺、娘娘、阿娘 | 孫、孫女 | |
父之祖父、父之祖母 | 曾祖父、曾祖母 | 太公、太婆、太爺爺、太公、太太太娘娘、太婆、阿太 | 曾孫、曾孫女 | |
兄弟姐妹 | 兄弟姐妹 | 哥、弟姐、妹長者稱哥、姐、小者一般直呼其名 | 弟、哥、妹、姐 | |
夫 | 丈夫 | 老倌某人(女兒名)爹、唉、老太公,也有直稱其名者 | 妻 | |
妻 | 夫人 | 老人(讀如寧)某人(女兒名)娘、唉、老太婆、也有直稱其名者 | 夫 | |
夫之父、夫之母 | 公公、婆婆 | 阿公舊時隨子女稱爺爺、娘娘,現隨夫稱爸、爹、媽、姆媽、阿婆 | 媳婦 | |
旁系 | 父之兄、父之弟 | 伯父、叔父 | 叔伯、大伯、大爹、伯伯、二爹、三爹、小叔、小爹、叔叔 | 侄、侄女 |
伯父之妻、叔父之妻 | 伯母、叔母 | 大媽、嬸娘、大姆媽、大嬤、嬸娘、嬸嬸、現呼二媽、三媽等 | 侄、侄女 | |
伯父之子女、叔父之子女 | 堂兄弟、堂姐妹 | 稱呼與自己兄弟姐妹相同,對人介紹冠「堂」字 | 弟、哥、妹、姐 | |
父之姐、父之妹 | 姑母 | 姑娘姑媽、大媽、嗯娘、阿伯、阿姑、現呼大阿媽、二阿媽、阿伯等 | 侄、侄女 | |
兄之妻、弟之妻 | 嫂、弟媳 | 嫂嫂、阿嫂、大姐、二姐等,今直呼其名 | 舊稱叔伯、今稱弟、兄 | |
夫之兄弟 | 伯叔 | 叔伯舊時隨子女稱大伯、阿叔、今日隨夫稱哥,對弟或直呼其名 | 弟媳、嫂 | |
夫之兄弟配偶 | 妯娌 | 舊時隨子女稱,現以姐妹相稱,或直呼其名 | 弟媳、嫂、妹、姐 | |
婿、媳之父母 | 親家 | 親家公(姆)以兄弟、嫂相稱,今呼婿、媳之爹、娘(××之父母) | 弟媳、嫂、妹、姐 | |
姑之丈夫 | 姑父、姑丈 | 姑夫舊呼大爹、二爹、大伯,現呼大爸爸、二爸爸 | 內侄、內侄女 | |
姑之子女 | 姑表 | 表兄弟、表姐妹、以兄、弟、姐、妹相稱,或冠「表」字 | 表弟、哥、妹、姐 | |
母系 | 母之父母 | 外祖父、外祖母、外公、外婆 | 外公、外婆 | 外孫、外孫女 |
母之兄弟及其配偶 | 舅父、舅母 | 娘舅、舅姆、舅父、舅舅、舅姆、舅媽今呼阿舅、舅姆媽 | 外甥、外甥女 | |
舅父之子女 | 舅表 | 表兄弟、表姐妹;以兄、弟、姐、妹相稱或加冠「表」字 | 表弟、哥、姐、妹 | |
母之姐妹及其配偶 | 姨父、姨母;姨丈、姨娘 | 舊呼大爹、大媽、大伯、阿伯,現呼大爸爸、大媽媽、阿姨 | 外甥、外甥女 | |
姨之子女 | 姨表;表兄弟表姐妹 | 以兄、弟、姐、妹相稱或加冠「表」字 | 表弟、哥、姐、妹 | |
妻系 | 妻之父母 | 岳父、岳母;丈人、丈母 | 面稱隨妻阿爹、姆媽 | 女婿 |
妻之兄弟及其配偶 | 內兄弟、內兄嫂、內弟媳 | 阿舅、舅嫂;面稱隨妻阿哥、大姐或呼其名 | 姐夫、妹夫 | |
妻之姐妹 | 內姐、內妹;姨娘 | 面稱隨妻 | 姐、妹 | |
妻之姐妹的丈夫 | 連襟 | 以哥、弟相稱或呼其名 | 哥、弟 |
直系
父系
曾曾祖父--曾祖父--祖父--父親
曾曾祖母--曾祖母--祖母--父親
母系
曾曾外祖父--曾外祖父--外祖父--母親
曾曾外祖母--曾外祖母--外祖母--母親
兒子:夫妻間男性的第一子代。
女兒:夫妻間女性的第一子代。
孫:夫妻間的第二子代,依性別又分孫子、孫女。有時孫子是一種不分性別的稱呼。
曾孫:夫妻間的第三子代。
玄孫:夫妻間的第四子代。
相關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