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 公務員退休「75制」改「85制」(引用)

2010071310:00

立院三讀 公務員退休「75制」改「85制」

更新日期:2010/07/13 16:36 呂欣憓

立法院今天(13日)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,提高公務人員退休門檻。公務員退休制度從現行的「75制」改為「85制」,也就是未來公務人員必須服務年資滿25年,年滿60歲;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,退休生效時已經年滿55歲的人,才能申請支領全額月退休金。預估受影響的公務員有20萬人。

現行公務人員只要服務年資滿25年、年滿50歲,就可以申請退休,請領全額月退休金,也就是所謂的「75制」。不過由於人口結構改變,立法院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,公務員必須服務年資滿25年,年滿60歲,或是任職年資超過30年,退休生效時已經年滿55歲的人,才能申請退休。為了避免衝擊太大,考試院還規劃了10年的緩衝期,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說:『(原音)退休法的修正案,它是一個劃時代的、全方位的、前瞻性的,改革的一個構想,我們有關支領月退休俸的限制,從現在75制改為85制,我們也跟基層公務人員溝通,基層公務員都能接受,最主要我們有10年緩衝期間。』

對於現行任職滿25年以上、且滿55歲自願退休公務員,可加發退休金的優惠專案,這次修正案也予以刪除,以避免只嘉惠單一年齡者的不公平現象。不過考試院同時也提出保障措施,在法案施行前已符合現行自願退休支領月退休金條件的人,保障適用原規定。

另外一個重大改革在於將公務員優惠存款利率18%方案法制化,張哲琛指出,過去因為只是行政命令,不受監督,入法後讓退休制度更健全。法案並修正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提撥率以及所得替代率的規定,達到「高官多扣、小吏少扣」的目標,將可改善「肥高官、瘦小吏」的現象。

同時這次也修正了「反肥貓條款」,只要在政府捐助經費累積超過財產總額20%的財團法人、行政法人等地方任職,依法停領月退休金。考試院估計法案修正後,受影響的公務員約有20多萬人,總體來說可以替國庫省下新台幣46億元。

此外,院會同時也修正通過公務人員撫卹法修正案,刪除公務員自殺比照病故辦理撫卹的條文,避免變相鼓勵自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