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投票】【引用】近日圖友所受的干擾 , 可報案處理.

2011051110:00
您好,因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係屬告訴乃論,須請被害人檢具相關資料(如帳號登入紀錄或網頁內容等),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,俾利據以偵辦,承蒙關心治安,謹致謝忱!

敬祝 安康

本案承辦人員:王翔正

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

科技犯罪防制中心 偵查員

聯絡電話:(02)2769-7399分機6541